德国个人探亲签证
- 优 惠 价: ¥1250
- 门 市 价:
¥1600 - 办理时间:10-15工作日
- 邀 请 函:需要
- 有 效 期:以使馆为准天
- 所属领区:沈阳领区
- 最多停留:90天
- 面 试:不需要
- 受理范围:全国客人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1、二寸白底彩色近照3张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名片 2张(自愿提供)
户口本
1、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2、复印件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
身份证
1、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
2、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
结婚证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离婚证复印件)
2、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
资产证明
1、工资有关的对账单:如果客人有工资卡需提供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出具盖章);
2、若无工资卡,需提供近6个月工资条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盖章)并且提供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对账单/信用卡对账单
3、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或信用卡)最近三至六个月的进出账单复印件.(如申请者不满18岁或无业,则提供父母或配偶的账单复印件)
4、5万以上的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存折至少为半年前开户的,且具备多笔往来记录。
5、房产证复印件。
6、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
1、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在职证明
1、在职证明英文一份.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 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
2、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可分别提供自己的在职证明或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并每人都要提供1份担保原件。
公证书
1、与父母双方同行,需提供:
A.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
2、与父或母一方同行,需提供:
A.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
B. 不去的一方要出具同意书的公证及认证
3、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同行,需提供:
A.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公证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
B. 父母双方出具的同意书的公证及认证
4、对于单独成行者,使馆不予受理
准假证明
1、使用学校正规抬头纸打印,内容全部为英文。
2、准假信内容需包括:学校名称、学生所在系或班级、旅行时间、系领导或校长的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退休人员
1、申请人为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2、如申请人目前正处于退休证办理中,请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退休证办理证明,必须为打印文件。其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存款证明 (必备)
1. 不少于五万(50,000元)以上""存款证明""原件. 及开具此证明的原始证件.(可以是存折、存单、银行卡对账单)
*存款证明的账号要和提供的对账单账号或存折账号一致
2. 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
3. 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使馆不予退还,到期自动解冻.
4. 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有正确的英文译文,不可手写.
活期资产证明(必备)
1、工资有关的对账单:如果客人有工资卡需提供近半年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出具盖章);
2、若无工资卡,需提供近6个月工资条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盖章)并且提供有多有往来记录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储蓄卡对账单或者信用卡对账单)
要求:余额不能低于1万,建议短期停留余额大于3万以上,停留越久需留存余额越多。
游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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